1.非当代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
现以汉语为例研究讨论包括古汉语在内的非当代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
就以汉字而论,作为信息编码系统的汉字迄今已有近三千五百多年的历史了。从时间展开上看,这种编码系统和生物物种一样经历了不断的演化过程。经历了从甲骨文、金文、篆文、隶书和楷书等字体的变迁。与此同时,在符号和信息关系上不断丰富变化,相应的编码规则也不断变化。特别是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在和域外文化交流加剧的情况下,汉语编码方式和规则出现了很大变化。在这一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些符号消亡了,一些新的符号(词组)产生了。因此,在解读古代汉语文字文本时,必须通过各方面工作明确那时的符号与信息(概念)的关系以及那时的编码规则。这是实现古代文字文本解读的必要条件。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有时还需要明确当时的语境( context ),即该文本是何时、何地对何事所传递或记载的信息,这些情况对解读导向是很必要的。
从文本解读看,在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可以开始解读古代文字文本。现在问题是这种解读到的信息和那时文本建立者所意欲传递的信息之间是否具有等价关系。从信息运动角度看,一般可以说大体相近,但是不能保证全同,因为今人不是古人。从信息运动上看,今人的信息运动模式不可能等同于古人的信息运动模式,所以说不能保证全同还是现实的。正因为如此,对古代文字文本的解读就不存在唯一的,不可更动的解读结果。虽然,那时的文本建立者建立文本的信息是明确的,不过我们对这一文本建立者自身的编码能力以及当时的编码程度能否保证对信息实现唯一编码这一情况并不十分清楚,这样,在对文本解读中又增添了一个不确定因素,这也是我们不能保证解读所得到信息全同的一个重要原因。至于解读后所得到信息意义的研究属于诠释学领域,文本解读只是为诠释提供尽可能可靠的材料,但是不介入(也介入不了)诠释学问题。
尽管如此,这里需要指出我们在为解读文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在当代社会环境下实现的工作,因此,对古代文本进行解读只能是当代人的解读而不是古代人的解读。这一情况表明,我们的解读不是通过解读使我们返回到过去年代,而是把过去年代的文本拉到现在进行解读,所以解读只能是此时此刻的解读,即当下的解读,不可能是彼时彼刻的解读。
2.非本民族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
下面我们将通过汉语和外语(主要是英语)在翻译中显示的情况分析研究非本民族语言信息文本解读问题。
如前所述,由于不同民族的思维模式不同导致作为信息编码符号系统的语言差别。这是我们从信息编码角度对语言所应该持有的基本认识和态度。为了实现使用不同语言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需要认识到“语言必须使用概念(语词),概念本身就是使经验、感知、想象固定化、僵硬化的产物。语言只有在具体使用中,亦即词语只有在句子中,句子在上下文中,上下文在整个文本中,文本在特定社会(时空条件)语境中,才能了解或才具有其‘意义'。语言是为了使用,它服从于人们日常生活。所谓‘服从’,就是说它的使用、变化、生成和消失在根本上依靠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后者是本源性的,前者是派生性的。语言需要有非语言的实体为依靠。”[3] 比如,中国某些不同民族杂居地区中,这里会用几种不同民族语言相互交流信息的居民并不稀罕。这里的居民既不是语言天才,更没有到专门教育机构接受语言教育,可是却可以使用不同语言顺畅地进行信息交流。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在“具体使用中”,“在特定社会(时空条件)语境中”,“依靠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就是这种具有“本源性的”日常生活才能使这些人们获取以不同语言实施信息交流的能力。上述认识在处置外语教学和学习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在上述认识基础上,分析讨论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问题。中国翻译的历史非常悠久了,并且对中华文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南北朝时期,龟兹僧人鸠摩罗什组织翻译的佛教经典《金刚经》一直流传至今。“我们挂在嘴边的‘世界’、‘未来’、‘心田’、‘爱河’、‘因缘’、‘平等’、‘无名业火’、‘粉身碎骨’、‘回光返照’、‘味同嚼蜡’等等词语可不是来自我们上古的祖先,而是翻译来的。”[4] 后世翻译家严复提出了“信、达、雅”这一翻译标准。不过,虽然我们不难在中国大量翻译文献中找到符合这个标准的译作,但是,就信息与代表信息的符号之间关系而论,由于译作在中国的普及,也将出现和原文中原义的偏离,进而形成了汉语符号编码,也就是丰富了汉语符号的内涵。比如,当前在学界流行的“解构”一词,就和已故法国哲学家德里达所提出的“解构”相差甚远,以至达到不可以道里计的地步。
不过就解读非本民族语言的文献而论,明确该语言信息编码所指的概念对有效解读该文献还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将可能引起误解或曲解。比如,唐代高僧玄奘大师翻译的《般若波罗密多心经》[5] 使用了许多“空”字。以玄奘大师的语言学养我们完全可以相信翻译的准确。可是这个“空”字是从印度梵语翻译过来的。当代印度学家金克木教授对这个“空”字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在印度哲学中“空”字是个重要的概念,依照金氏的见解,这个“空”字既代表空间又和数学的零是一个意思,不是空无所有的“无” 字。[6] 如果从这种观念解读《心经》,那么《心经》就不像是对人生变幻无常的宗教感悟,更像是一篇文从字顺,优美典雅的哲学散文了。
当然,对译作的解读也会出现很令人尴尬的情况。比如,郝季仁在翻译维纳《控制论》中的“ Information is information, not matter or energy. No materialism which does not admit this can survive at the present day. ”翻译为“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在今天就不能存活下去。”而黄小寒引用的译文为“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信息就是信息,不懂得它,就不懂得唯物主义。”这两个译文基本精神一致,但是翻译思想不同。郝季仁译文更靠近原文行文,黄小寒引用的译文更强调原义。就译文而论,二者难分轩轾。
虽然如此,可是对译文的解读却出现以下情况。邬琨,李琦在其《哲学信息论导论》一书中明确地指出“‘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在今天就不能存在下去。'维纳这个控制论,信息论的权威,在强调信息的特殊含义的同时,也对唯物主义发出了警告。我们必须重视这个警告,尤其是在一些唯心主义哲学家企图利用信息来打破唯物主义的物质基石来沟通人和上帝之间的联系的时侯,这个警告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了。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必须对信息作出唯物主义的解释。”[7] 显然,邬琨、李琦把郝季仁译文中“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的“不承认这一点”当作是对“唯物论”的限定,即认定维纳认为“唯物论”不承认这一点,于是就导致他们撰写《哲学信息论导论》以“对信息作出唯物主义的解释”云云。如果改换一种解读呢?也就是说,要是还有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呢?于是,此时“不承认这一点”就变成对唯物论的分类了。也就是说,既有“不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也有“承认这一点的唯物论”。倘若情况如是,那么维纳的论述还能称其为“对唯物主义发出了警告”吗?为了避免这种使人啼笑皆非的尴尬,所以,我在本书中能找到原文的外语文献,尽量给出原文,读者高明,自有定见。
3.语言信息文本解读后激活的后继信息运动
从第一章的讨论中已经阐明,信息一旦为人体信息系统接收也就相当于启动整个信息系统开始新的信息运动。人体信息系统从语言信息文本中接收到信息之后也是如此。对信息技术产品而言,一旦外界信息停止输入,信息系统的运动终结。而人体却不然,在外界输入信息结束后,依然可以进行信息运动。当然,这就是接收信息的“后效”,也是人体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产品的差别之处。
在从语言信息文本中解读到信息之后将要开始激活或引发出什么类型的后继信息运动大体受解读到信息内容制约。从心理学角度看,后继信息运动大体可以分成思维( thinking )或情绪( emotion )这两大类型。就我们研究的内容而言,说到这里就够了。因为,关于思维和情感的心理学层次分类以及其运动,哪些因素直接影响思维和情感不同层次的运动和转化等问题在有关文献中都有系统而详尽的阐述,这里无庸赘述。
4.语言信息文本的“意义”
汉语中“意义”这个语词内涵既包含内容、意思,也包含作用、影响以及后果,总之,概括范围较大,只有在使用的语境中才能确定其含义。“意义”不是属于某个学科中的概念,所以无须对其定义,可是这个语词却大量应用于学术文献之中,使用处置不当也可能导致某些陈述内容混乱的后果。比如,在讨论到信息文本解读时,我们可以把解读出来的信息叫做该信息文本的意义。可是对于解读出来信息引发后继信息以及这一后继信息对解读者(不限于个体)所产生的影响乃至作用也可以称之为意义。显然,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意义”,可是这两种不同“意义”之间又有不可割断的关联,因此也就迫使我们必须对二者作出明确区分。
为了避免展开阐述中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我们只把解读者从语言信息文本中解读出信息所导致后继信息运动的结果叫做信息文本的意义。至于这个结果是思维还是情感,是思想还是行动就不再予以区分而统统纳入意义之中。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明确这两种不同“意义”之间的关系了。通过解读从语言信息文本得到信息是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过程。从解读出的信息所引发的后继信息运动则是第二个过程。因此,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信息运动过程。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这就是二者关系。
我们可以从文学作品中那些称为经典的传世之作清楚地看到这两者的区分。传世之作是现实,也是历史事实,任何人都无力强加“传世”二字。而且不同时代的人都可以对这些传世之作做出各自的理解和认识。比如中国小说《红楼梦》就是极其鲜明的事例。面对同一个文本却得到许多大相径庭的认识。正如 鲁迅 先生所说,“经学家见易,道学家见淫,革命家见排满,阴谋家见宫闱秘事。”由此可见,从解读所引发的后继信息运动结果之间的差异真可谓天差地别。现在的问题是,这些不同的后继信息,甚至是互不相容的信息莫非真都囊括在《红楼梦》这同一个信息文本之中吗?更进一步说,这些结果难道真是作者在开始撰写时就计划到,并且将其定位为撰写目标吗?
我们认为,这些后继信息运动的结果并没有存贮在原始信息文本之中。我们不应该把不是原始文本中的信息强加给原始文本。不过,这些传世之作所以传世不在于其内涵信息多少,而是这些传世之作中那些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引发、激活多维度的后继信息运动的信息。语言信息文本如此,其它诸如建筑、雕塑、音乐、舞蹈、绘画、电影等美学形态的传世之作概莫如是。那些可以超越时空限制引发、激活多维度的后继信息运动的信息是从对信息文本解读所接收到的该文本整体所承载的信息,这种信息是无法从信息文本整体中剥离出来的,这也正是传世之作具有超越时空的魅力所在。
美学文本如此,非美学文本也同样如是。就以我们前面所引述的诸如维纳、普里高津、马赫、吉布斯以及申农的论述而言,当他们提出那些结论的时候都是针对特定领域中的具体问题,没有任何拓展的意愿。只是由于后来其它学科借鉴这些成果才逐渐显示出这些论述的普遍意义。莫非在他们提出那些昭垂后世的论述时就预见到其对后世的影响吗?应该没有。这里我们遇到了和美学现象类同的情况。至于如何解释这些现象,科学和美学现象之间是否有什么相通之处,或许该由哲学家作出回答了。
5.建构语言信息文本的原则
从上面对语言信息文本解读的分析可以使我们获取建构语言信息文本的思路。既然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可以激活或引发思维或情感等后继信息运动,从而造成我们上述的“意义”。那么建构语言信息文本就可以看作是解读的逆向过程,也就是建构出我们要求激活或引发的思维或情感的语言信息文本。这样,语言信息文本的建构就是依据我们传递信息的性质是思维还是情感以及我们意欲实现的“意义”来建构出与这种要求相适配的语言信息文本,这就是建构语言信息文本的原则。至于如何建构,则属于文本撰写,这里无庸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