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听知觉信息通道
 

 

1.听觉,听知觉以及听觉信息

  现在讨论听觉,这也是语言听觉通道实行编码的基础。就信息接收的一般意义上说,听觉信息的接收和其它非听觉信息接收没有什么原则区别。不过,这里需要首先明确,我们这里所说的听觉信息不包括对话语(语言的声音信号)的解读。虽然话语信息接收是通过听觉器官进行,可是那里主要是对语言声音信号编码的解读,也就是说,接收信息的语音信号编码是对语言信息文本的解读,和我们对非语言听觉信息接收是不同的。

  和视觉一样,听觉是由空气振动作用于听觉器官所引发的心理而不是物理现象。从物理机制上看,声振动可以用振动频率、强度(和振幅平方成正比)以及频谱予以陈述。就听觉而言,虽然对振动的频率、强度和频谱分布都能觉察,可是这里面情况却和振动的物理检测大相径庭。就频率来说,频率在 15Hz——20000Hz 之间的空气振动可以觉察,也就是可以听见。在此范围之外的振动不能引起听觉,也就是听不见。即使在这个听觉频率范围内,对声振动强度相同但频率不同的振动,在听觉上觉察到的是大小不等的声音。这表明听觉对不同频率声音感受的灵敏程度不同。听觉对大约对1000Hz的声音感觉最为灵敏。就振动强度看,即使在听觉频率范围之中,如果强度低于某个数值,不引起听觉,也就是听不见了;强度高于某个数值则对听觉器官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对由不同频率振动合成的声音来说,听觉可以对不同频率合成比例的改变做出很敏锐的辨别。由于听觉是由物理刺激所引发的心理现象,所以,和视觉一样提出音调、音色和响度概念用于对这一心理现象的陈述。在听觉中,音调相当于声振动频率所造成的心理效应,音色相当于不同频率声振动混合引起的心理效应,响度相当于声振动强度引起的心理效应。

  从物理意义上看,人对响度变化的分辨不甚灵敏,而且是跳跃式的,所以规定响度级别的单位是分贝。因为两个声音响度差别小于一个分贝的时候,听觉是分辨不出声音大小差别的。听觉有一个很特殊的现象,除去分辨音调高低之外,还有对音调形成12平均音阶以及不同音调共同发声时和谐与否的心理感觉。从物理上看,和谐音与不和谐音都是声振动,但是,人体心理感受却大不相同。我们只能说到和谐声和不和谐声会使人体信息系统进入完全不同的信息状态这个地步,好象也只能深入到这个地步了。其实,杂陈的色彩同样也会有和谐与否的心理效应。

  和视觉相仿,听觉同样具有模式识别的功能。比如,我们可以识别不同乐器的声音,可以从嘈杂的声音中分辨出熟悉人的声音等等。这里我们仍然把听觉的模式识别看作是心理现象而不看作是习得能力。

  听觉是听见了声音,听知觉是听见了什么声音。这里可以显著划分感觉和知觉的区别。听知觉不但觉知到听见了什么声音,而且还可以从中分辨出声源的远近以及方位,即听知觉具有空间识别效应。由于听知觉是由声源所引起的心理效应,因此,听知觉就是听觉信息。这里信息运动情况就和前面阐述的视知觉的形成机制相同,无庸赘述。听知觉和视知觉一样可以形成听觉表象以及听觉想象,其中道理也和视觉表象和想象类同,不赘。

2.人体发声器官,听知觉信息接收及其效应

  人体自身有发音器官,可以自主发出话语和其它声音信息。由于这个特点也就决定了听知觉与其它知觉的差异。现以说话的语音为例显示这一情况。

  语音实际上是依靠口腔中唇、齿、舌、喉的位置细微的变更实现对气流的控制造成声音改变,从而达到对语音的控制,实现说话。如何对口腔中唇、齿、舌、喉的位置做出细微的变更以改变语音就是语言的发音规则,也可以叫做语音规范。在听他人说话时,我们识别的是从声音而导致的发音规则,这就是发音模式。所以才能对不同性别、年龄的人说的同一句话产生认同。

  由于任何语言不可能囊括所有可能发出的声音,所以在学习不同语言的时候就会在辨音发音上遇到困难。比如,汉语就没有英语中使用国际音标表示的[i]这个声音,所以对英语最常用的字in的发音很难达到准确无误的程度。汉语没有俄语的卷舌音p和喉音ы,中国的哈萨克语有个界乎汉语拼音的k、h之间的音,对说汉语普通话的人而言发出这个音很难。困难不在于发音,而在于辨别,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在听觉上可以辨别了,距离做出正确发音也就不遥远了。这就是说,能够辨别就具有了模仿的基础和模仿的标准。此后,通过对自己发音的鉴别,不断改进模仿的程度,最终达到符合发音规范的程度。人体对发音的控制很精密,比如口技就能突出地显示这一特征。有的口技可以模仿众人呼口号的声音,金属打击乐的声音。这些事实显示人体对发生器官的控制达到何等微妙的程度。

  人体是一个通过神经网络维系的整体。任何心理反应必然导致整个人体呈现出不同形态,不同程度的反应。在说话的时候,说话者自身心理状态必然反映到说话语音的轻重、节奏的疾徐上面。对听说话的人说来,除去从话语中解读出语言信息编码的信息之外,还能从听见话语语音的轻重、节奏的疾徐等语音特征接收到说话者心理状态的信息。由此可知,在听人说话的时候所接收到的信息不完全是语音信号所承载的语言信息,还包括比这个信息更为丰富的其它信息。在接收到听觉信息之后,信息接收者也将出现和接收到视觉信息之后所出现的后继信息运动,即引发了思维或情感的信息运动。其过程和视觉信息引发后继信息运动机制类同,不赘。

  至于话语语音的轻重、节奏的疾徐等语音特征与说话者心理状态的关系问题有许多行之有效的实践研究成果。这些成果集中在戏剧表演方面的语言造型训练上。这是任何一个话剧演员必须接受并通过合格检验的基础训练。

  除去说话以外,人还可以通过其它器具(乐器)制作出声音。制作乐音的情况和前面提出书法事例类似,因此,演奏乐器同样可以建构出声音信息文本。更详细的情况在拙著《传播学原理》中都有陈述,不赘。[7]

3.听觉信息文本的建构和解读

  虽然从心理学研究中人体所接收到的信息80%来自视觉,显然,来自听觉的信息必然小于20%,可是这一情况决不意味着非视觉信息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就是这个比例。现有人体感觉通道倘若缺乏一个都应该看作是生理上的残疾。

  听觉信息文本范围很大,种类繁多,难以尽数。而且当前几乎对每一种听觉信息文本的建构和解读都有丰富的实践和理论成果以资借鉴,无庸赘述。[8]

  在这一章我们只是从人际间信息运动的角度,从一般意义上阐述信息文本建构和解读何以可能的原因以及原则。而且现在已然有条件进行这种一般意义上的阐述了。

  在第四章中我们着重从符号与信息关系这一点阐述了语言信息文本,以及这一文本建构和解读。不过,就信息运动而言,语言编码必须通过视觉、听觉和触觉(盲文)等实际信息通道才能够实现人际间的信息运动。

  既然人体获得的信息就是这些感知觉,那么传递信息就是使对方获得传递这种信息的感知觉,也就是向对方施加造成这种为传递信息特定的刺激,也就是信息运动的信号。综合我们前面的分析再结合现实情况可以看出,既然通过各类感知觉中得到的信息可以引发、激活思维和情感这两大类后继信息运动,那么我们也就可以反过来建构出引发、激活这两大类信息运动的感知觉的信号,也就是建构相应的信息文本。而且从现实中可以发现,人类能够得到什么样的感知觉,人类也就能制造出什么感知觉的信号。这个结论不是理论推演而是对现实的总结或概括。因此,倘若出现反例即可将其推翻,从而建立适合新情况的理论或总结。这种认识还可以显示出人类的认知范围和限度。不过这已然属于哲学领域,所以,我们选择了缄默。


参考文献

[1]乔立恭 高永年 传播学原理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2年7月第1版105-107页
[2]金克木著 周锡山编 文化卮言 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6年8月第1版236页
[3][法] 马赛尔 · 马尔丹 何振淦译 电影语言 中国电影出版社 1982年10月第1版
[4][美] 戴里克 ·柯克 茅于润译 音乐语言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81年6月第1版
[5]卢家楣等主编 心理学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8.12第一版119页
[6]Paul M. Lester Visual Communication images with messages Wadsworth Publishing Co. 1995
[7]乔立恭 高永年 传播学原理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2年7月第1版97-100页
[8]乔立恭 高永年 传播学原理 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2年7月第1版105-107页